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經營業務的企業,應滿足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》中對企業場地選址、經營面積、建設標準等的要求。一般來說不同地區機動車保有量不同,企業最 低經營面積要求也不同,如果想要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,不妨先了解一下相關的場地建設要求。
企業建設項目選址應滿足如下要求:
(1)符合所在地城市總體規劃或國土空間規劃;
(2)符合GB50187,HJ348的選址要求,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區、商業區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內,且避開受環境威脅的地帶、地段和地區;
(3)項目所在地有工業園區或再生利用園區的應建設在園區內。
企業最 低經營面積(占地面積)應滿足如下要求:
I檔地區:機動車保有量500萬輛以上,企業經營面積為20000㎡;
II檔地區:機動車保有量200(含)-500萬輛,企業經營面積為20000㎡;
III檔地區:機動車保有量100(含)-200萬輛,企業經營面積為15000㎡;
IV檔地區:機動車保有量50(含)-100萬輛,企業經營面積為15000㎡;
V檔地區:機動車保有量20(含)-50萬輛,企業經營面積為10000㎡;
VI檔地區:機動車保有量20萬輛以下,企業經營面積為10000m2;
其中作業場地(包括拆解和貯存場地)面積不低于經營面積的60%。
企業應嚴格執行《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》建設用地標準,且場地建設符合HJ348的企業建設環境保護要求。
企業場地應具備拆解場地、貯存場地和辦公場地。其中,拆解場地和貯存場地(包括臨時貯存)的地面應硬化并防滲漏,滿足GB50037的防油滲地面要求。
拆解場地應為封閉或半封閉構建物,應通風、光線良好,安 全環 保設施設備齊全。
貯存場地應分為報廢機動車貯存場地、回用件貯存場地及固體廢物貯存場地。固體廢物貯存場地應具有滿足GB18599要求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和滿足GB18597要求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。
拆解電動汽車的企業還應滿足以下場地建設要求:
a)具備電動汽車貯存場地、動力蓄電池貯存場地和動力蓄電池拆卸專用場地。場地應設有高壓警示、區域隔離及危險識別標志,并具有防腐防滲緊急收集池及專用容器,用于收集動力蓄電池等破損時泄漏出的電解液、冷卻液等有毒有害液體。
b)電動汽車貯存場地應單獨管理,并保持通風。
c)動力蓄電池貯存場地應設在易燃、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及高壓輸電線路防護區域以外,并設有煙霧報警器等火災自動報警設施。
d)動力蓄電池拆卸專用場地地面應做絕緣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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